当前位置:首页 泡沫混凝土设计规程 3 工程设计 基本规定
3.1 基本规定
3.1.1 设计应确保安全性、实用性和可修复性。
3.1.2 设计使用时,严禁泡沫混凝土直接暴露。
泡沫轻质土如直接暴露使用,在风雨雪温差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下,会出现严重的风化损毁,其强度下降幅度可达60%~70%,而且,会出现剥落现象,故设计时,严禁直接暴露使用。
3.1.3 设计项目宜包括性能没计、形态设计和辅助工程设计,设计内容应根据使用目的确定,可按表3.1.3执行。
表3.1.3 设计内容与主要设计指标
使用目的 |
设计项目 |
设计内容 |
主要设计指标 |
减轻荷重或土压(替代填土) |
性能设计 |
明确物理力学性能指标 |
湿密度/抗压强度 |
形态设计 |
确定填筑形状、空间范围和构造细节 |
稳定性验算指标 |
辅助工程设计 |
保护壁、防排水、抗滑锚固及内部构造设计 |
— |
空洞充填狭小空间充填 |
性能设计 |
明确物理力学性能指标 |
湿密度/抗压强度 |
形态设计 |
以充填饱满为原则 |
— |
辅助工程设计 |
无 |
— |
3.1.4 当需要验算相关稳定性时,计算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,但其安全系数应符合表3.1.4的要求。
表3.1.4 减轻荷重或土压的稳定性验算安全系数
验算内容 |
工况 |
验算项目 |
安全系数 |
泡沫轻质混凝土填筑体自身稳定 |
正常使用期 |
底面抗滑移 |
≥1.25 |
抗倾覆(偏心距e) |
e≤B/6,B
为浇筑体底宽 |
地震时 |
底面抗滑移 |
≥1.05 |
抗倾覆(偏心距e) |
e≤B/3,B
为浇筑体底宽 |
含地基在内的整体稳定性 |
软土地基 |
整体抗滑 |
≥1.10 |
滑坡地基 |
整体抗滑 |
≥1.20 |
3.1.5 除以下情况,应对填筑体最不利断面进行自身稳定性验算:
1 填筑体四周有侧限;
2 最不利断面底而水平长度总和大于斜面长度总和;
3 最不利断面最大高度小于最大宽度。
3.1.6 用于地下水位以下时,很多人都担心因泡沫混凝土的容重低于水的容重(1000公斤每立方),泡沫混凝土会否否起来?其实,要解决这个问题,就应按下式验算抗浮稳定性:
(3.1.6)
式中 F s——抗浮系数;
H ——泡沫混凝土填筑体总高(m);
h ——泡沫混凝土填筑体在地下水位以下的总高(m);
γw——水的标准表观密度,1000kg/m3;
g——常数,取10N/kg;
wG ——泡沫混凝土填筑体顶部的恒定荷载(kPa)。
抗浮验算使用了湿密度计算重力抗浮力,而未使用准干密度,是考虑到浇筑施工完毕后,一般出于工程使用的需要,在短期内即会进入抗浮阶段,在养护时间不太长时,湿密度和准干密度差别不会太大,且抗浮验算在设计阶段,准干密度是未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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